整车企业注意!工信部发布《关于开展汽车数据安全、网络安全等自查工作的通知》

2021-09-17 16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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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3日(周一),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颁布《关于开展汽车数据安全、网络安全等自查工作的通知》,通知指出,装备中心受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委托,组织开展汽车数据安全、网络安全、软件在线升级(又称OTA升级)和驾驶辅助功能情况自查工作。主要内容如下。

01

自查范围




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许可的汽车整车生产企业(以下简称整车企业)。

02

自查内容及方式




各整车企业对照《意见》要求,对汽车数据安全、网络安全、软件在线升级、驾驶辅助功能情况开展自我核查并填写《汽车数据安全、网络安全等情况自查表》(点击下载)。

各整车企业应积极开展自查,对逾期未上报、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照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》(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0号)有关规定报工业和信息化部,依法依规进行处理。

03

时间安排




各整车企业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,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,应于2021年10月12日前将填写完整的《汽车数据安全、网络安全等情况自查表》PDF格式电子版(需企业签字及加盖公章)和EXCEL格式电子版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icv@eidc.org.cn。

04

联系人




李艳文   010-68200289

李京泰   010-6820026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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